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总经理
全国烟草行业实行以烟草专卖制度为基础,以“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为运行机制,以“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为组织形式的国家烟草专卖治理体系。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物流分公司新建配套辅助用房项目装修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物流分公司新建配套辅助用房项目装修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59-TS-00104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工程施工(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装修建筑面积3829.02㎡,其中3#楼物流用房建筑面积2274.14㎡,4#楼物流用房建筑面积1554.88㎡。
2.4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天棚工程、墙体工程、细部工程、给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工程、强弱电工程(含安防)、室内精装修等)及架空转换、消防工程、配套项目周边绿化工程等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数字证”。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7-0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07-0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7-19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外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