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07-08 22:48:00

  金融界消息,近日,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没有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被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6日检查发现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没有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立案调查。

  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未依法公示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对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河源市新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熙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源市监处罚〔2024〕209号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法事实2024年6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按规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立案调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2000元。罚款金额(万元)0.2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7-05处罚机关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