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浙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6年6月5日13时30分许,受害人马某菲报案称:其被人以冒充领导为由诈骗8000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王某某(涉案账号:62351******8978)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80万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浙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贰佰零陆元整(¥519206.00)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浙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6年6月5日13时30分许,受害人马某菲报案称:其被人以冒充领导为由诈骗800000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王某某(涉案账号:62351******8978)银行账户进行限额冻结80万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浙江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贰佰零陆元整(¥519206.00)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