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拟派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3拟派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设计负责人投标;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请你方从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3、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投标文件格式);(2)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及近6个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2年3月-2022年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6)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时须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复印件不清晰难以辨识的作废标处理。
8.2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3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严格执行宜兴市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要求,充分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不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报价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参加项目开评标的所有人员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接受“行程码、苏康码和门铃码”检验,全程佩戴口罩,接受身份基本信息核查登记,测量记录体温等防控措施,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