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股份: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4-10-26 14:50:22

  :为规范公司股东会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股东会依法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

  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天(年度股东会)或15天(临时股东会)发出。

  特别决议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修改公司章程等。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解释、修改及废止由股东会决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隧道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