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巷镇部分闲置安置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栏目: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25-01-01 11:18:00

  本招标项目杨巷镇部分闲置安置房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1)报名及招标文件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时间为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者需提供(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报名时须交投标保证金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账号:48,开户行:农行宜兴城南支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并在报名时一起提供。若在投标过程中,中途退场或中标通知书发出五日内,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地点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开标室。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4)企业营业执照(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电子证照)(7)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注:(1)上述第(5)、(6)、(7)项及社保交费清单可携带打印的电子证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扫描二维码可查),其他材料需携带原件,上述材料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7.1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7.2本工程不得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一切损失。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