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建局:优化“楼宇更新大行动20”流程 缩短批出工程合约的时间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11-07 21:23:17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22日香港市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在官网上发表网志《挚诚.志成》。文章表示,在过去一年,市建局团队仔细检视「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的流程并作出优化,将循四方面加强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或法团的支援。这些措施旨在协助业主或法团加快委聘工程顾问和承建商,以免楼宇维修工作因不同原因受到拖延,预计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和法团,在这四方面措施的支援下,在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由委聘楼宇维修工程顾问、提交工程投标文件,批出工程合约的时间将由以往平均大约43个月,大幅度缩短至最快19个月便能完成。

  政府伙拍市建局在去年4月,推出第三轮「楼宇更新大行动2.0」(「2.0行动」),为更多有需要而符合资格的楼宇业主提供财政资助和技术支援,以进行楼宇维修,改善居住环境和提升楼宇安全。

  在第三轮「2.0行动」申请期内,市建局共收到1,264宗合资格的申请,涉及1,600幢楼宇、大约23万6千个住宅单位。由发展局、屋宇署和市建局组成的督导委员会正陆续审批申请,部分合资格的楼宇,已在今年5月起,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市建局并向获批的个案委派专属的个案主任,协助业主筹组楼宇维修工程。

  市建局在执行第一和第二轮「2.0行动」时,留意到部分大厦业主,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筹组维修工程无从入手;亦有楼宇复修个案因业主之间对工程范围、招标安排和拣选工程承建商持不同意见,经多番讨论仍未能达到共识,令维修工程一拖再拖,以致逾期仍未遵办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

  此外,去年接连发生多宗大厦外墙石屎或批荡剥落的事件,揭示部分楼宇未有做好维修保养,甚至在收到强制验楼法定通知后的一段时间,仍未安排维修工程。有见及此,行政长官在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检视「2.0行动」各阶段的工作流程,推动业主加快委任工程顾问和承建商,尽早检验楼宇和筹组维修工程,并加强相关的监督工作。

  屋宇署、民政事务总署和市建局亦成立常设沟通机制,加强支援业主进行楼宇维修。在过去一年,市建局团队仔细检视「2.0行动」的流程并作出优化,将循四方面加强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或法团的支援,以切实执行楼宇复修工程。

  (一)业主或法团在委聘工程顾问和合资格注册承建商时,引入「预审名单」,第三轮「2.0行动」申请人必须邀请「预审名单」内的服务提供者入标;

  (二)制定维修工程进度时间表,要求已申请「2.0行动」的业主和法团遵从;

  (四)编制一套只涵盖「强制验楼计划」订明修葺范围的招标文件,加快招标过程。

  这些措施旨在协助业主或法团加快委聘工程顾问和承建商,以免楼宇维修工作因不同原因受到拖延。我们预计,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和法团,在这四方面措施的支援下,在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由委聘楼宇维修工程顾问、提交工程投标文件,以至批出工程合约的时间,将由以往平均大约43个月,大幅度缩短至最快19个月便能完成。

  第三轮「2.0行动」在去年9月30日截止申请后,市建局与政府相关政策局和部门组成的督导委员会,著手处理申请个案的审批工作,并以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按优先次序,分批向合资格楼宇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让业主和法团能及早筹组楼宇维修工程。

  因应去年《施政报告》提出检视「2.0行动」各阶段的工作流程并加强监督,市建局已制定四方面措施,协助已参加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或法团,加快筹组楼宇维修工程的工作,这包括:

  据市建局团队观察和过往在处理第一和第二轮「2.0行动」个案的经验,我们留意到部份业主或法团,在委聘工程顾问统筹大厦维修工程或合资格注册承建商的过程中,由於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在拣选提供这类服务的公司时,往往花费不少时间了解市场上不同顾问和承建商的背景、规模、人力资源,过往承接维修工程的记录和经验等资料。此外,业主之间会就上述不同公司的资料作比较和长时间讨论,若然未能达成共识,便会令招聘工程顾问或承建商的工作迟迟都未能展开。

  针对上述情况,市建局为工程顾问和承建商编制一套「预审名单」,供业主和法团参考。首先,团队会邀请已在屋宇署注册的认可人士和检验人员,以及工程承建商加入「名单」,然后,我们会进行资格查核和筛选,符合特定条件的服务提供者便会被纳入「预审名单」内。这些特定条件包括在过去5年内,顾问公司和承建商均没有干犯任何与建筑工程、工地安全、职业安全、贪污等事件而被定罪;过往曾承接不同规模的维修工程,确保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执行相关工作,以及顾问公司证明其有足够及合乎资格的人手提供服务。

  此外,所有参加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或大厦法团,在招标工程顾问统筹大厦维修工作或委聘合资格注册承建商时,均必须透过「招标妥」的电子招标平台,邀请「预审名单」内的工程顾问或承建商入标。

  引入「预审名单」这做法,除了可节省业主或法团了解和拣选工程顾问和承建商的时间;更重要的,是「预审名单」由市建局「把关」,确保在名单内的服务提供者,均具备基本的维修工程技术和经验,让业主或法团能集中评估符合资格的工程顾问和承建商的投标价格,加快整个决策过程,尽早批出顾问和维修工程合约。市建局将会每年更新「预审名单」,确保资料最新、最准确。

  业主或法团在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一般需要在24个月内聘请工程顾问为楼宇进行勘察、根据楼宇的状况制定合适的维修方案、进行招标和评阅各标书,继而召开业主大会委聘承办商和批出维修工程合约。

  然而,参加了第一和第二轮「2.0行动」的部分个案显示,由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大概要平均43个月,才能完成上述工序,批出维修工程合约。究其原因,是这些个案的业主,在商讨大厦维修工程的范围、施工方案,以至造价等范畴,议而不决。以修葺外墙为例,有业主认为,工程只需要将所有松脱的饰面油漆、瓦片和瓷砖移除和更换,做好基本维修,以符合安全便足够;相反,有业主则希望藉维修的契机,全面更换外墙的瓷砖或瓦片,提升楼宇安全之余,让大厦更美观,业主们各持己见,即使召开多次会议仍未有最终决定,令开展工程举步维艰。

  为此,市建局团队为参加第三轮「2.0行动」的业主或法团,制定维修工程进度时间表,将委聘工程顾问、提交工程投标文件和委聘合资格的注册承建商分为三个阶段,并按照不同大厦和屋苑的住宅单位数目,清晰订明每个阶段所需进行的工作和时间表,要求业主、法团或物业管理公司遵从。

  第一个阶段是委聘工程顾问。业主或法团在接获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需要在3个月内邀请「预审名单」内的工程顾问入标,并在随后的2个月内与中标的顾问签订合约,即业主或法团需要在5个月内完成整个委聘工程顾和签订合约的工作。相较於以往业主或法团一般要在9个月内才完成委聘工程顾问,快4个月。

  第二阶段是提交工程投标文件。当业主或法团在聘请工程顾问后,视乎申请个案涉及的楼宇单位数目,顾问需要7至12个月内向屋宇署提交验楼报告、草拟委聘维修工程承建商的招标文件、提交维修工程方案估算,以及邀请承建商入标。至於第三阶段涉及委聘合资格的注册承建商,大厦或屋苑的工程顾问需要在7至12个月内提交回标分析报告,并召开业主大会议决委聘承建商和签署维修工程合约。

  在应用新维修工程进度时间表后,以住宅单位数目少於50伙的大厦为例,在获发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后,由委聘工程顾问、提交工程投标文件至委聘合资格的注册承建商,一般只需19个月就能完成;而住宅单位数目在250伙以上的大厦或屋苑,则需要大约29个月完成整个委聘工程顾问和承建商的程序。

  市建局向第三轮「2.0行动」合资格申请发出原则上批准通知书时,已一并订明进度要求时间表,按个案所属的单位数目,划分委聘工程顾问及合资格注册承建商的进度要求。市建局团队会监督有关执行进度,并适时介入和跟进。

  如业主或法团未能在上述三个阶段的期限前,达至有关的进度要求,市建局将以业主或法团的名义,就委聘工程顾问和承建商展开招标工作。

  我和团队都明白,楼宇维修相关工程招标及服务采购的议决有其复杂性,因此,业主或法团一旦未能按照时间表如期招标,可提出延期申请,市建局会详细审核其申请。不过,在第一和第二轮「2.0行动」中,有不少申请人曾多次向市建局提出延期申请,令筹组楼宇维修工程停滞不前。

  为此,在第三轮「2.0行动」下,申请人在各阶段内,只可提出一次延期申请,业主或法团亦需有充足的理据,市建局才会接纳有关延期的申请。

  我想借此机会提醒参加了第三轮「2.0行动」的申请人,市建局团队会严格执行维修工程进度时间表,如申请人在限期内未能达至相关进度要求,而又未能於期限内提出足够理据以申请延期,他们获发出的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将有机会被撤销,其申请的资助亦不会被审批。

  「强制验楼计划」涵盖「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五个范围,包括外墙墙身及相连构筑物、属於公用部份的柱、墙、横梁及楼板等结构构件、消防安全构件、排水系统以及识别僭建物。

  在一般情况下,大厦或屋苑收到强制验楼的法定通知后,会为楼宇进行检验,业主或法团委聘的工程顾问,除了遵办强制验楼通知书所要求的「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外,会建议一并进行非订明的「其他工程」,例如更换食水供应系统、天面防水、翻新公用地方和在地下大堂加装冷气等,以更全面的改善楼宇的环境和设施。因此,工程顾问在草拟维修工程招标文件时,会将「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和「其他工程」的项目列入标书内。在这情况下,当业主花时间讨论「其他工程」范围的细节,例如维修用料的产地、品牌和耐用度等,便会耽误「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项目的招标时间。

  因应上述情况,市建局团队将要求业主,以及获业主委聘的工程顾问,在招聘工程承办商时,必须准备两套招标文件,一套适用於全面维修包括「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和非订明的「其他工程」范围;而另一套招标文件则只涵盖「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的范围。这做法可确保即使业主或法团在「其他工程」项目未能达成共识,「强制验楼计划」下的「订明检验及订明修葺工程」范围,不会受到影响而导致所需的检验及修葺工程出现延误。

  我希望透过上述的解说,让公众明白市建局在推动楼宇复修工作上,除了协助政府执行多项楼宇复修资助计划外,更投放额外资源,制定不同措施和提供全面技术支援,鼓励业主履行责任,并促使他们加快筹组楼宇维修工程。

  现时,市建局楼宇复修的团队,每一名个案主任平均需要处理约80宗,包括政府的资助计划及市建局自资推出的其他资助计划。因此,若然参与资助计划的业主采取消极或怠慢的态度,令维修工程一再拖延,我们只能撤销其资助申请,将这些资源预留给积极履行维修保养其私人楼宇责任的业主。我认为,这是有效运用公共资源的做法。

  而减慢楼宇老化,单靠市建局团队一方的「助力」并不能成事。归根究底,业主的齐心和决心,减少分歧,克服困难,为楼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才是提升楼宇安全、改善楼宇状况和居住环境的关键。